名称: |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安县有机产品 2017-202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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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庆政办发〔2018〕83号 | 发布机构: |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黑龙江由大粮仓变为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有机产品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县、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黑质技监联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寒地黑土之都、绿色产业之城、田园养生之地发展战略,坚持我县“一个定位、两个翻番、六大路径”发展思路不动摇,以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质量与发展并重,大力推广有机产品生产技术,建立一批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加快完成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引进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促进农产品加工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升。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从庆安县县产业和产品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把握优势产业的带动引导作用,发挥地理区域优势,科学布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资源,加强农产品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4、坚持高水平发展的原则。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运用创新思维和新科技、新方法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升级,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三、主要目标
经过努力,力争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有机产品基地,使有机产品产业得到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形成区域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有机产品产业体系,整体产业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7年年底,争取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通过审核。20
22年,全县有机产品认证50个,全县有机产品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有机产品产业的延伸和辐射作用,将旅游、文化与有机产品产业有机融合,推动我县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
四、工作重点
庆安县作物主产区位于三山谷地呼兰河冲积平原,地表层有一米多厚的黑土层。基于优秀的地理条件与自然条件,在未来5年我县要以“百招十万”为牵动,盯紧有机种植业发展。持续推进有机水稻种植,面积发展到50万亩,达到欧盟标准的种植面积发展到10万亩,功能性稻米种植面积发展到5万亩。同时在足够的有机肥料投入、先进种植技术运用、示范园区功能拓展、确保有机产品质量等方面帮助除水稻外的有机蔬菜、有机玉米、有机谷物、有机中草药等有机农作物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种植产量,更好的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食品之乡向有机产品之乡转化。
同时要依托绿水青山,结合土地修编搞好布局规划,发展生态特色绿色有机养殖。在推广“众筹模式”,带动“两牛一猪一禽”规模发展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有机畜牧业。积极引进知名乳品加工企业入驻,严格遵照有机乳品标准种植青储玉米、奶牛饲草作为有机奶牛饲料,严格按照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与企业共同制定有机牛奶发展规划。推广“众筹模式”,组织农民介入现在化绿色有机养殖,2017年力争实现绿色林下鸡20万只、林下猪2万头、河套鸭30万只、生态鹅20万只。
要借力北方药都发展,在全县适种区域大力发展有机中草药种植,在未被农药、化肥污染过的原生态地块进行种植,以最接近自然的方式生长保证中草药药力,在生长过程中绝不使用人工和成化合物、化肥及转基因技术。2017年有机中草药种植面积万亩占%。2022年要达到 万亩,实现中草药种植100%有机化。
五、主要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有机产品产业升级。一是做强优势产业。我县农业生产应立足现有自然资源条件,发挥资源优势,不断做强水稻、玉米、蔬菜等主导特色产业,同时积极培育后续优势产业。通过实施有机产品开发、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有机产品优势产业的形成;二是做好有机畜牧业。在继续强化优势产业的同时,还要逐步增加水产、禽蛋等产业发展。在区域布局上,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发展不同生态农业模式,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水则水,积极发展有特色的生态经济;三是做优有机粮菜种植业。我县在绿色农业发展方面在全市处于较高的水平,一些产业已形成优势,但粮、菜等作物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最普遍种植的农作物种类并没有大范围推广和普及有机种植。因此,要把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果等农产品种植与有机农业紧密联系起来,广泛推动粮、菜农产品的有机生产模式,鼓励农户改变传统习惯,倡导使用生物农药肥料,高标准建设好有机速冻玉米、蔬菜标准化基地。
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一是建设产业基地。按照“大规模、高标准、高科技”的要求,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推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按产业、分品种、划区域进行规模化发展,培育示范大户,建设示范园区,发展专业村、基地乡镇,建成高水平的有机产业“第一车间”,尽快使我县有机农业走上规模化发展之路。二是培育龙头企业。立足我县资源优势,把培植龙头企业作为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突破口,加快发展水稻、玉米等农特产品加工业,扶持企业多元化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企业走联合经营之路,提高企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水平。多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把市场前景好、办厂实力强的企业,培育成有影响力的企业,摆脱目前龙头企业少,带动范围小、带动力有限的状况。三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要深入调查、充分研究、认真规划、科学评估选择一些发展潜力明显、生产数量较大的特色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把优势产品作为重点培育企业的主营产品,打造出新品牌,创建出新名牌,通过品牌产品的市场带动战略,将我县的绿色农业推上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四是加大资金的扶持。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绿色食品产业建设,建立起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发展机制。
3、畅通销售网络,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借助电商营销模式,助推有机产品走出庆安。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契约,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接机制,变农民种植就是出售,让广大农户放心发展有机农业。在市场建设中,还要下功夫建好网络交易平台,在互联网上推介我县特色农业和有机产品的发展概况,定期发布有机产品供求信息、知名产品和企业名单,创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另一方面,还应引导企业设立产品网页,并与省市政务网、中国网库、绿色食品网等商务网站链接,建立起供应商和需求方的联系,构建高效率的有机产品营销网络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和经纪人的作用。要高度重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按照“民有、民营、民享”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技组织、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农户,兴办合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基地、创品牌、拓市场,搞共同营销,逐步从群众团体向经济实体、从生产组织向生产经营组织结合转变。最后要强化有机产品宣传。尽管我县有机产品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人们对有机产品产业的认识仍然模糊,有必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有机产品及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和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知水平,激发发展生态经济理念和热情,按照“打造绿色产业之城”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农业,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开发和经营。要加强培训,加大技术宣传,培养一批掌握生态农业技术又懂经营管理的干部和群众队伍,率先开展生态效益农业示范,以示范推动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的积极性。
4、实行全方位质量监控,建立健全产品认证和监管体系。一是加大监管体系建设。围绕我县的有机农产品,加快筹建产品质量检测监督体系,改善 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条件,更新目前现有技术监测设备,对乡镇一级的技术监测部门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要鼓励农业企业、农产品市场建立自检机构,全面实行有机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识管理制度,推动农民绿色种植和企业标准化经营。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围绕我县农业特色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的优质安全为重点,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引用、修订与制定相结合,制订我县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三是加强源头监管。加强对原料基地环境、生产资料选择及使用的监控和有机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标准、生产过程、产品包装、贮运、保鲜等方面的监控,严格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加大对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建立农产品药物残留动态监测系统,逐步实行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打造代表庆安特色的品牌优势,不断提高我县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5、完善技术体系支撑,强化科技服务意识。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品质,是实现生态农业的本质需要。因此,我县应顺应建设生态农业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科技服务行动,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一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种植(养殖)水平。在种植(养殖)环节,劳动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农户的种植水平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应充分利用科技下乡、实用技术培训,广泛开展有机农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使农户对有机农业的标准有明确认识,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并鼓励广大农户结合自身实际发展不同层次的特色农产品。同时,充分发挥乡、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应有的作用,合理利用各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为广大农民参加培训学习提供物质基础。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增强致富本领。二是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涉农企业的加工水平决定着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准,要引导和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的技改项目,鼓励企业勇于和技术实力雄厚的域外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并从资金支持、融资渠道、税费等方面继续给予优惠政策和条件,化解企业技术难题。三是要健全科技服务网络。为广大农民及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除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外,可广泛制作培训光盘,开通科技频道、科技网站等形式,广泛收集各类实用技术、企业信息等内容,为广大农民朋友、企业职工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服务,及时了解国内外行情,为引进技改项目、开展合作提供便利服务。
6、建立扶持制度。为鼓励有机认证产业发展,针对有机产业发展的问题和困境,拨付专项资金对辖区有机肥厂实施补贴,鼓励生产。研究出台有机产业补贴扶持政策。逐步建立一对一的有机企业和农户的补贴政策,对有机企业要在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方面按亩数补贴要做到点对点,具体到企业、农户。建立有机业奖励机制。以有机水稻为例,从2017年开始,对流转土地自建有机水稻种植1万亩以上,通过庆安县绿色食品办公室申报并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龙头企业,县财政对企业认证费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贴,对获得认证的面积由县财政承担认证费用;对认证面积超过1万亩的龙头企业县财政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费用县财政将承担地方匹配部分。同时县政府还将对有机中草药种植、有机饲草饲料种植、有机蔬菜(食用菌)种植等高效有机作物种植提供贴息贷款和承担农业保险地方匹配部分等优惠政策。
7、县政府对获得有机认证的企业实行评定政策。今后在评定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时,获得认证的企业享有优先权;现有生产或加工食用农产品的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在三年内完成有机产品认证,否则将取消其龙头企业资格;对获得认证的企业,今后在安排土地、县级农业建设项目和扶持资金时予以倾斜。对获得认证的企业县政府将出台系列资金贷款扶持政策予以支持发展壮大。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