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
报来的《关于2021年庆安县城镇绿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庆园林呈〔202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今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庆安县城镇绿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今咨评[2021]1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庆安县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意建设2021年庆安县城镇绿化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3-231224-04-05-286299)。项目单位为庆安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法人:程洪涛。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庆安县中心城区及柳河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乔木1028株,灌木422株,榆篱4204㎡(25株/㎡),宿根花卉4573.7㎡(25株/㎡),时令花卉22193.96㎡(25株/㎡),草卷草坪12930.5㎡,五色草(立体)1740㎡,五色草(平面)210㎡,种植土5139.78㎡,草坪灯31组,庭院灯32组,射灯46组,电缆860m,火烧板3065.37㎡,嵌草砖停车位828㎡,混凝土路面2584.7㎡,挖方3750m³,垃圾桶9套,成品坐椅19套,健身器材10套,宣传展示牌6套,亭子1套,景石4组。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1184.6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自筹。
五、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程立平。
六、招标投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批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庆安县自然资源局《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庆安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