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组织整顿实施办法(试行)》和《深化民兵调整改革检查考评标准的通知》精神。
二、必要性
为切实加强全县民兵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人武部决定成立庆安县深化民兵改革领导小组。
三、制定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有关要求,统筹领导全县民兵工作,研究制定民兵工作方案计划和配套政策法规,检查监督各乡镇民兵工作落实情况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民兵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履行上级领导机关赋予的其他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负责全县民兵工作综合协调、督导推进落实等日常工作。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人武部军事科丶人武部政治政治工作科、人武部保障科各1名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