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依据
依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框架结构组成,由于县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及部分成员单位人员工作也有调整,因此下发调整庆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二、调整的背景和内容
当前我县正处于省级爱国卫生城市复审阶段,为了进一步方便协调各委员会部门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具体承担爱卫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爱卫会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事项的督办,检查各单位爱卫工作开展情况,调整领导小组。
三、调整的必要性
通过此次调整,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和发展我县“ 省级卫生城市 ” 工作成果,规划、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城区除“四害”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科学除四害和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禁止吸烟工作; 组织实施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对在爱国卫生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开展爱国卫生技术交流、合作和相关科学研究。
相关文件: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庆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