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根据《绥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绥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庆安县城管局制定《庆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必要性
(一)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为了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三)垃圾分类能有效节约原生资源,改善环境质量,带动绿色发展,引领绿色生活。
三、制定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
(一)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二)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三)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相关文件: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