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见》的依据
贯彻中央综治委、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
二、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一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已成为学生家长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需要综合治理。
三是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建设的需要。
三、《意见》的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和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责任,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明确了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明确了工作重点。共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校园内部管理;二是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四是预防校园暴力犯罪;五是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第四部分,明确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属地管理,综治协调,教育、公安、住建、食药监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第五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排查整治;严格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密切配合,形成长效机制。五项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