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委、县政府已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绥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中国家级重点镇、呼兰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8个,建设完成以后部分污水收集存在困难,设施运行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 提高污水收集量,实现4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住建局谋划污水项目,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做好应收尽收,提高污水收集量。由县农村局协调4个重点镇(平安镇、民乐镇、勤劳镇、久胜镇)加大居民污水入网率,提高污水收集量。
2.由县住建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每季度对4个国家级重点镇、呼兰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平安镇、民乐镇、勤劳镇、久胜镇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并基本实现稳定运行。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运营企业为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确保稳定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六、受理部门: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5-4413031,邮箱:1594009393@qq.com
八、受理地址:庆安县解放北路8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庆安县委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