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委、县政府已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国家级重点镇、呼兰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重要内容前期没有研究部署、统筹谋划,临近考核期限才开始抢抓工期,导致冬季施工难度大,存在工程进度和质量风险。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谋划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完成治理项目。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重要日程,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由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对我县4个呼兰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倒排工期、派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质量督导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建城区3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开展重点项目核查排查,加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日常监管。形成排查表格,按月上报排查整治情况。
4.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手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庆安县存量垃圾场共3处,教育砖厂老垃圾场、元宝砖厂垃圾场、城南老垃圾场存量垃圾均已治理完毕并验收。
2.4个重点镇(平安镇、民乐镇、勤劳镇、久胜镇)污水处理站已建成验收并投入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六、受理部门: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5-4413031,邮箱:1594009393@qq.com
八、受理地址:庆安县解放北路8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庆安县委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