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当前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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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室、监管分局、执法大队等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现将近期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通知如下,望各监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防控和日常监管两不误。
一、近期需要上报工作
1、按照市局通知要求,每周二、周五下午15:00前上报《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统计表》,复产复工企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2、开展复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以白酒、食用油、糕点、肉制品、冷冻饮品等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食品贮存等关键环节控制,保障生产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到“五个严查”,严查因停工时间长可能出现使用过期原辅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严查设备设施长期停用,复产时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食品受到污染的问题;严查企业临时雇工未经健康体检或业务不熟导致产品质量控制不严的问题;严查消毒液等化学品管理不规范或使用不当导致出现消毒品污染食品的问题;严查因产品积压导致短保质期食品过期或变质的问题。
3、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黑龙江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并于4月24日上报风险分级统计表。
二、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1、食品标签标识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辖区企业标签标注开展地毯式排查,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
2、开展“一非两超”、微生物超标等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风险清单,结合抽检不合格情况,重点开展白酒、粉条、糕点、冷冻饮品、固体饮料的专项检查。检查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执行、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生产关键环节工艺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产品标签标注情况等。
3、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劣食品、过期食品、“山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治理工作的推进实施。一是对不符合核准条件的,但有改造升级愿望的小作坊,给予引导和支持,通过整改符合要求的发放核准证;二是经过整改仍然无法达到核准条件的,不符合核准条件又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特别是风险隐患较大的白酒小作坊、肉制品、糕点、小油坊必须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严防无证生产;三是对存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食品以及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食品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危害和恶劣影响的食品小作坊,要坚决依法严惩。
三、工作要求
工作开展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工作可合并开展,每项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发现的问题及工作总结。注意时间节点,保证如期完成。风险等级评定按照企业基础数字分别评定,长期停业停产户不做评定,要有照片和说明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4月23日
报送工作联系人:宋铭静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