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提高全县食品销售环节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打击无证经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产地合格证明、“一非两超”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设定目标、制定措施、跟踪问效、巩固提高、常抓不懈。让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食品销售业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聚焦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妥善处理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暴露出来的新矛盾、新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依托“都、城、地”建设的总体布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设定目标、制定措施、跟踪问效、巩固提高、常抓不懈。
二、工作目标
为有效落实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打击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六个到位即: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等级确定到位、监管留痕到位、上级部署工作完成提前到位、创新监管意识到位、履职尽责思想和行动同步到位。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市着眼“一项建设,五个重点”职责定位要求。“一项建设”即“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五个重点”即重点区域:农村及农村大集、食用农产品市场及农贸市场、早夜市、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大型超市、现场制售、食品冷库、食品批发业户等。重点时段:中高考期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品种:肉类、酒水饮料类、食用油、“五毛”食品、调味品、茶、节令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投诉举报的焦点、监管实践的难点等。消除监管盲区、死角,聚焦合力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具体安排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全面规范治理食品小超市经营行为。
时间安排:从3月至12月初
工作重点:各监管股、所按照黑龙江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2项创建标准,对全县大型食品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我县2家农产品经销店达到示范标准。全面规范食品小超市,年底前至少70%业户达到标准。规范治理目标为“净、索、证、标、无、”。即“净”: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索”:购进食品索证索票,索票装订成册。“证”:经营食品要有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标”食品、非食品摆放要有分区标识(与有毒有害物品分开)、散装食品要有标识、转基因食品要有标识、食品下架区(退货区)要有标识。“无”:无过期食品、无来源不明食品、无“五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
工作措施:一是列出创建、规范推进表,实现列表推进。二是确定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三是我县树立2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食品小经营实体标准店”典型引领创建和规范工作;四是针对创建和规范的超市要定期检查,防止管理滑坡,进行反弹。
(二)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
2020年,以习近平总书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为统领,坚持“四个最严”的基本要求,按照县食安委工作部署,县食安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复产复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推进,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夯实基础工作,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积极推进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实施第一责任人制度。(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溯源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开展生产领域安全监管,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根植责任意识于企业质量负责人头脑之中。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委托华测第三方对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在线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专业技能,打造智慧型企业,对标签这一被职业索赔人“青睐”的目标进行专门培训,深度讲解GB/7718标签通则,提供咨询服务,提升企业防范意识和防范辨别能力,提升企业效益,推进企业发展。2020年,在线培训企业2次,参训120人次。集中培训一次,参会52人。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指导规范企业规章及关键控制点管控,提升企业自我管控能力,实施清单式管理,同时实施质量负责人制度,无质量负责人在场禁止生产活动。三是开展企业自查行动。按照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自查行动,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查缺补漏,填写自查报告。2020年开展自查行动2次,覆盖率90%,并及时装入企业监管档案。(二)开展食品经营环节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食品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七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完善追溯体系,加强索证索票制度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承诺制,对全县2200户食品经营户实施承诺制,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同时推行食品安全公示版,免费提供公示版,做到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公示,许可公示,举报电话和健康体检证明公示。
二、实施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常态化
一是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县95户食品生产企业和2200户经营单位实施风险等级确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等级确定年度监管频次,做好规定动作。二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定向检查。2020年,共检查448户。其中实施双随机检查生产企业63户,个体经营单位269户,事业单位116户,并将检查结果公示。三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对企业实施清单式管理,制定风险隐患清单,通过自查和监督检查形式,指导规范企业规范化经营,不断提升企业免疫力,排除风险隐患,建立管控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企业示范店建设,实施现场观摩,做到以儆效尤,事半功倍效果,推动企业发展。2020年,建立示范企业2家。开展食品小作坊整顿,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跟踪问效。特别对白酒小作坊发挥示范店作用,全面提升行业水准,打造庆安小烧酒品牌影响力。截至目前,我县核发白酒小作坊核准证10家。四是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1)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互联网+索证索票。2020年,市场监管局投资3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发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系统和食品溯源“一票通”系统,实现了互联网+市场监管的落地,提升监管效能,创新了监管手段。下一步将对全县95户食品生产企业和2200户食品经营单位录入系统,实施互联网+监管。(2)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实施学校食堂“名厨亮灶”工程建设,打造敞开式厨房和可视厨房。全县22家学校食堂6家实现了敞开式厨房,16家可视厨房。(3)打造餐饮示范街建设,完成百盛香墅餐饮示范街建设,设立示范街牌,开展示范街规范建设。(4)创建“放心肉菜”超市,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购销台账落地,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质量承诺制,打造放心肉菜示范店4家。(5)加强食品监督抽验。2020年,完成国务院办公厅食用农产品抽检城市人口千分之四指标规定,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80批次,12批次不合格,达到了国家规定合格率97%以上要求。
三、突出重点领域,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2020年,在全面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目标的基础上,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领域,开展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校园周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整顿,企业标签治理等专项行动。
1、食品标签标识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群积极宣传标签整治的重要意义,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相关业务及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市场监管局组织企业参加华测第三方标签培训,细致学习和掌握标签通则等相关知识;三是重点帮助企业规范标识内容,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四是在7月份,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治理工作会议,52家企业参会。深度细化标签整治工作的意义,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标签进行检测,提高标签质量,特别对这些年来职业索赔人的应对尤为重要。
2、开展“一非两超”、微生物超标等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风险清单,结合抽检不合格情况,重点开展白酒、粉条、糕点、冷冻饮品、固体饮料的专项检查。对曾经抽检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坚决杜绝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完成监督抽验120批次。对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管控及风险清单进行了全面督导和整改,实施风险隐患清单管理。
3、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治理工作。对已经获证的37家(其中白酒小作坊10家)进行跟踪监管,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是否保持获证状态进行检查,同时对出厂检测、添加剂使用和管理、环境卫生要求进行检查。
4、结合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饭桌、小经营的经营环境改善和经营项目核查,特别是检查是否有现场制售类经营活动,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是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是校园周边整顿重点,加强溯源体系建设。整顿期间,检查经营户126户,签订承诺书126份,下达责令整改24份。同时对农村食品经营户加大宣传,提升法律意识,发放传单1200份,加大农村经营环境脏乱差治理,加强索证索票和进货渠道规范整治。严禁三无产品和裸奔食品进店。
四、做好综合协调,确保防控食安双保险
积极发挥政府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一)建立和完善体系建设,延伸监管触角至村屯,建立完善的协管员监管体系。疫情封城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截至目前,乡级协管员,村、屯级协管员共计715人,形成监管网络体系。
(二)部门联动,做好疫情期间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生产经营环节市场监管力度,防控监管两不误。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打防并举,集中人力对全县食品经营户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制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规范餐饮环节消毒和食材管控。共检查经营单位452家,其中餐饮单位207家,食品销售211家,食品生产34家。立案8起,下达责令整改38份。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冷链监管。在做好防控“三宝”规定动作同时,县卫健局高度重视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当前冷链食品经营场所的强化监管。截至目前排查冷库2家,核酸检测20批次,从业人员检测56人,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对储存条件、温控记录、消杀方法培训进行有效部署落实。县民政局对全县30家养老机构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主体责任、制度执行、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县商务局对全县6家大型超市和17家大型商场进行防控部署。三是加强冷链食品源头治理,严控物流环节。县交通局指派专人负责货运站及货运营运车辆进行疫情管理工作。在做好车辆宣传消毒同时,排查冷链运输、围绕快递物流、物流园区和货运场站,冷链运输行业开展排查消杀。邮政局对一线营投人员开展食品寄递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同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零散用户交寄物品验视,遵照“谁收寄,谁负责”原则实行责任到人。定期对营业网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锛住重点部位,做到万无一失。教育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教体局与各校长、学校与各岗位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疫情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开展检查和自查。对食堂制度建设、溯源体系执行情况、食材采购情况、环境消毒情况,校外供餐单位遴选及信息公开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在6月份,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城内13所学校幼儿园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
五、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经营许可承诺制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工作进程,营造执照办理和生产经营许可办理全程电子化。实施“四零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食品经营许可压缩至8个工作日。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和食品小作坊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发放承诺制食品小作坊3家,食品经营许可82家。
五、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在疫情常态化情况下,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监管,按照年初工作部署,食品安全领域在疫情严峻形势下没有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同时还应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监管资源不足,监管对象法律意识较低等问题。2021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全面推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有效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产品供给水平。
2.推进校国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幅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确保幼儿园及中小学食堂“明亮”覆盖率达到100%。和中国电信联合,积极推进互联网+名厨亮灶远程监控系统落地,实施适时监管。继续强化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管理。
3.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名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严格落实群体聚餐信息备制度,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率。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建立网络餐饮服务安全大数据系统,保证线上线下饮食同标同质。同时,要以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为主线,全面开展卫生环境、质量标准和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以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辐射食品生产加工者、食品销售者及其生产加工所涉及的所有环节,从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提升业务水平等四个方面,继续拨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典型引路、影射带动效应。要强化跟踪指导,实行动态管理,促进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4.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从严治理食品安全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紧盯风险隐患,堵漏洞、补短板,最大限度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湖体系建设,鼓励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和单位率先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5.继续强化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检。继续加大监督检验和核查处置力度,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
6.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域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加工点”和“黑作坊”,全面打击“山塞”、“三无”、打击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做好行刑衔接。
7.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按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食品安全铁序,细化完善食品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营造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8.推动落实部门管理责任。
把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点内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量化管理事权清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强化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共享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庆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