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习近平总书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为统领,坚持“四个最严”的基本要求,按照县食安委工作部署,县食安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复产复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推进,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夯实基础工作,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积极推进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实施第一责任人制度。(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溯源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开展生产领域安全监管,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根植责任意识于企业质量负责人头脑之中。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委托华测第三方对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在线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专业技能,打造智慧型企业,对标签这一被职业索赔人“青睐”的目标进行专门培训,深度讲解GB/7718标签通则,提供咨询服务,提升企业防范意识和防范辨别能力,提升企业效益,推进企业发展。2020年,在线培训企业2次,参训120人次。集中培训一次,参会52人。二是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指导规范企业规章及关键控制点管控,提升企业自我管控能力,实施清单式管理,同时实施质量负责人制度,无质量负责人在场禁止生产活动。三是开展企业自查行动。按照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自查行动,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查缺补漏,填写自查报告。2020年开展自查行动2次,覆盖率90%,并及时装入企业监管档案。(二)开展食品经营环节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食品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七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完善追溯体系,加强索证索票制度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承诺制,对全县2200户食品经营户实施承诺制,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同时推行食品安全公示版,免费提供公示版,做到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公示,许可公示,举报电话和健康体检证明公示。
二、实施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常态化
一是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县95户食品生产企业和2200户经营单位实施风险等级确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等级确定年度监管频次,做好规定动作。二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定向检查。2020年,共检查448户。其中实施双随机检查生产企业63户,个体经营单位269户,事业单位116户,并将检查结果公示。三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对企业实施清单式管理,制定风险隐患清单,通过自查和监督检查形式,指导规范企业规范化经营,不断提升企业免疫力,排除风险隐患,建立管控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企业示范店建设,实施现场观摩,做到以儆效尤,事半功倍效果,推动企业发展。2020年,建立示范企业2家。开展食品小作坊整顿,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跟踪问效。特别对白酒小作坊发挥示范店作用,全面提升行业水准,打造庆安小烧酒品牌影响力。截至目前,我县核发白酒小作坊核准证10家。四是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1)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互联网+索证索票。2020年,市场监管局投资3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发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系统和食品溯源“一票通”系统,实现了互联网+市场监管的落地,提升监管效能,创新了监管手段。下一步将对全县95户食品生产企业和2200户食品经营单位录入系统,实施互联网+监管。(2)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实施学校食堂“名厨亮灶”工程建设,打造敞开式厨房和可视厨房。全县22家学校食堂6家实现了敞开式厨房,16家可视厨房。(3)打造餐饮示范街建设,完成百盛香墅餐饮示范街建设,设立示范街牌,开展示范街规范建设。(4)创建“放心肉菜”超市,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购销台账落地,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质量承诺制,打造放心肉菜示范店4家。(5)加强食品监督抽验。2020年,完成国务院办公厅食用农产品抽检城市人口千分之四指标规定,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80批次,12批次不合格,达到了国家规定合格率97%以上要求。
三、突出重点领域,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2020年,在全面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目标的基础上,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领域,开展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校园周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整顿,企业标签治理等专项行动。
1、食品标签标识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群积极宣传标签整治的重要意义,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相关业务及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市场监管局组织企业参加华测第三方标签培训,细致学习和掌握标签通则等相关知识;三是重点帮助企业规范标识内容,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四是在7月份,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治理工作会议,52家企业参会。深度细化标签整治工作的意义,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标签进行检测,提高标签质量,特别对这些年来职业索赔人的应对尤为重要。
2、开展“一非两超”、微生物超标等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风险清单,结合抽检不合格情况,重点开展白酒、粉条、糕点、冷冻饮品、固体饮料的专项检查。对曾经抽检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坚决杜绝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完成监督抽验120批次。对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管控及风险清单进行了全面督导和整改,实施风险隐患清单管理。
3、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治理工作。对已经获证的37家(其中白酒小作坊10家)进行跟踪监管,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是否保持获证状态进行检查,同时对出厂检测、添加剂使用和管理、环境卫生要求进行检查。
4、结合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饭桌、小经营的经营环境改善和经营项目核查,特别是检查是否有现场制售类经营活动,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是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是校园周边整顿重点,加强溯源体系建设。整顿期间,检查经营户126户,签订承诺书126份,下达责令整改24份。同时对农村食品经营户加大宣传,提升法律意识,发放传单1200份,加大农村经营环境脏乱差治理,加强索证索票和进货渠道规范整治。严禁三无产品和裸奔食品进店。
四、做好综合协调,确保防控食安双保险
积极发挥政府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一)建立和完善体系建设,延伸监管触角至村屯,建立完善的协管员监管体系。疫情封城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截至目前,乡级协管员,村、屯级协管员共计715人,形成监管网络体系。
(二)部门联动,做好疫情期间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生产经营环节市场监管力度,防控监管两不误。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打防并举,集中人力对全县食品经营户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制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规范餐饮环节消毒和食材管控。共检查经营单位452家,其中餐饮单位207家,食品销售211家,食品生产34家。立案8起,下达责令整改38份。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冷链监管。在做好防控“三宝”规定动作同时,县卫健局高度重视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当前冷链食品经营场所的强化监管。截至目前排查冷库2家,核酸检测20批次,从业人员检测56人,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对储存条件、温控记录、消杀方法培训进行有效部署落实。县民政局对全县30家养老机构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主体责任、制度执行、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县商务局对全县6家大型超市和17家大型商场进行防控部署。三是加强冷链食品源头治理,严控物流环节。县交通局指派专人负责货运站及货运营运车辆进行疫情管理工作。在做好车辆宣传消毒同时,排查冷链运输、围绕快递物流、物流园区和货运场站,冷链运输行业开展排查消杀。邮政局对一线营投人员开展食品寄递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同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零散用户交寄物品验视,遵照“谁收寄,谁负责”原则实行责任到人。定期对营业网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锛住重点部位,做到万无一失。教育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教体局与各校长、学校与各岗位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疫情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开展检查和自查。对食堂制度建设、溯源体系执行情况、食材采购情况、环境消毒情况,校外供餐单位遴选及信息公开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在6月份,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城内13所学校幼儿园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
五、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经营许可承诺制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工作进程,营造执照办理和生产经营许可办理全程电子化。实施“四零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食品经营许可压缩至8个工作日。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和食品小作坊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发放承诺制食品小作坊3家,食品经营许可82家。
五、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在疫情常态化情况下,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监管,按照年初工作部署,食品安全领域在疫情严峻形势下没有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同时还应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监管资源不足,监管对象法律意识较低等问题。2021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全面推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有效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产品供给水平。
2.推进校国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幅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确保幼儿园及中小学食堂“明亮”覆盖率达到100%。和中国电信联合,积极推进互联网+名厨亮灶远程监控系统落地,实施适时监管。继续强化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管理。
3.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名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严格落实群体聚餐信息备制度,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率。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建立网络餐饮服务安全大数据系统,保证线上线下饮食同标同质。同时,要以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为主线,全面开展卫生环境、质量标准和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以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辐射食品生产加工者、食品销售者及其生产加工所涉及的所有环节,从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提升业务水平等四个方面,继续拨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典型引路、影射带动效应。要强化跟踪指导,实行动态管理,促进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4.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从严治理食品安全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紧盯风险隐患,堵漏洞、补短板,最大限度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湖体系建设,鼓励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和单位率先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5.继续强化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检。继续加大监督检验和核查处置力度,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
6.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域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加工点”和“黑作坊”,全面打击“山塞”、“三无”、打击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做好行刑衔接。
7.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按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食品安全铁序,细化完善食品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营造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8.推动落实部门管理责任。把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点内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量化管理事权清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强化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共享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加强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庆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