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发改〔2020〕44号
庆安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
报来的《关于对2020年庆安县城镇绿化建设工程进行立项的请示》(庆园林呈[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今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的评估报告》(今咨评[2020]4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改善庆安县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意建设2020年庆安县城镇绿化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231224-01-01-094517)。
一、项目单位为庆安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法人:程立平。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庆安县城区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种植乔木3472株,灌木732株,移植树木239株,栽植榆篱3926㎡(25墩/㎡),宿根花卉11329.55㎡(36株/㎡),时令花卉20482.6㎡(36株/㎡),播种草坪877㎡(播种16-25g/㎡),草卷草坪2089.7㎡,复植五色草花坛1950㎡,回填种植土852m³,新建特色树池146.3m,新增景石12块(1*0.5*0.7m),新增健身器10套,座椅5套;设置草坪灯260盏,敷设电缆4340m,铺装步道板500㎡,机切花岗岩界石435.3m。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1465.1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
五、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梁晓亮。
六、招标投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批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庆安县自然资源局《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庆安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