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河长制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相关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仇文会出席会议并讲话。
仇文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理念,努力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稳住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基本盘,为县域经济发展助力。
仇文会强调,要聚焦任务、靶向发力,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盯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落实落靠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偷排漏排污染、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河湖“清四乱”、阻碍行洪等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黑土耕地保护,加快高标准农田、畜禽粪污管理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技推广,积极改善黑土耕地生态,坚守耕地红线,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要紧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散煤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整治、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管控、企业废气排放整治等工作,坚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仇文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抓实抓细生态环保工作。要严肃督导问题,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方案要求,按照“四个体系”工作方式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曝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全力营造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会上,通报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乡镇、部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党政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公检法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宋兆丽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