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发改[2022]98号
关于调整殡仪馆骨灰高档寄存服务
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庆安县民政局关于调整殡仪馆静安阁骨灰高档寄存服务收费标准函》(庆民函[2022]1号)收悉。鉴于殡仪馆骨灰高档寄存服务费用成本上涨,依据《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规[2017]4号)等规定,经定价成本监审,以及报请县政府批准(庆政文【2022】22号),现将调整后殡仪馆静安阁骨灰高档寄存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骨灰高档寄存服务收费标准,由原15.00元/盒.月,调整为40.00元/盒.月。
二、有关事项
(一)在满足群众对骨灰普通寄存服务需求前提下,方可开展骨灰高档寄存服务与收费,服务与收费本着自愿选择有偿服务原则。
(二)为提高收费通明度和加强社会监督,应执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收费公示规定。在服务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逝者亲属和社会监督。同时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自愿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以及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
(三)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惠民殡葬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发[2019]13号)、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21]2号)等规定。
(四)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实行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清单制度。由逝者亲属自愿选择殡葬服务项目,并填写“服务项目费用清单”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服务项目费用清单”内容,应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并免费为逝者亲属提供服务项目费用清单。
(五)骨灰寄存服务收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属于财政非税收入,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非税票据,并执行财政部门有关“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执行时间和范围
此通知自批复之日起执行。为保持价格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此调整后收费标准执行三年。执行范围为县内外需要提供骨灰高档寄存服务的逝者亲属。
特此通知。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日
主题词:骨灰高档寄存 收费标准 有关事项 通知 报 送: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庆安县人民政府
抄 送:庆安县财政局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