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场、超市、餐饮业、早市、夜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以及县内举办的大型会议、商演、论坛等必要活动,恢复实行常态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标准,防止人员风险性聚集。
二、洗浴场所、歌厅、舞厅、棋牌室、网吧、咖啡厅、饮吧、影剧院、保健品体验店、位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宗教场所等,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教学场所,要在严格落实教培机构、托幼机构及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的前提下,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有序开学。
四、个体诊所、精神病院、养老院、幸福大院、看守所、拘留所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常态化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探视、陪护等院感防控要求;药店继续落实治疗发热、咳嗽等有关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闭环处置机制,有效发挥“哨点”作用。
五、各乡镇、各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恢复经营和运行后常态化防疫管理责任。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主动报备风险地区的来访人员和个人旅居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自觉养成戴口罩、讲卫生、不聚集等文明生活习惯,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