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今年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及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目的,我县决定在玉米种植面积较大、倒伏较重、小农户较多的乡镇以村为单位,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实施主体,通过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愿申请,乡镇党委、政府推荐,经县政府办公会决定:
1.项目主体: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2.服务地点:欢胜乡、民乐镇、巨宝山乡、建民乡。
3.服务内容:玉米收获。
4.实施主体:欢胜乡永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民乐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民乡建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巨宝山乡巨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补贴标准。原则上亩均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亩均补助标准总额不超过100元。
6.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7.受理单位:如对上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455-4323097,联 系 人:初生阳 范军 。
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