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重点任务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全年落实情况 | ||
1 |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从畜禽养殖到餐桌消费全链条监管。全面摸排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做到“五个严查”“一个密切关注”,保障生产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和防控,严禁人员聚集,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针对复学、堂食、原经营野味的餐饮经营者、复工复产复业食堂、集中配餐单位、养老儿童等福利机构食堂和政府指定隔离场所,强化监管,坚守不出现食品中毒的底线。 |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 |
加强疫情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监管,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方可复工;复工企业均有工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加强农贸市场人员管理,实施防控“三宝”,加强野生动物和畜禽监管,严禁非法交易; | ||
2 |
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以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对全省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标识对标达标活动,提高标签标识规范化程度,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抽查合格率达到90%。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保健功能声称。 |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局 | 开展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整治活动,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目前检测22家企业标签7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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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的风险评估。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一、年度重点任务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全年落实情况 | ||
4 | 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大幅提高大中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 1、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校长负责制、家长委员会、配餐员制度等18项制度;2、全县22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或可视厨房;3.结合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及学校食堂整治。 | ||
5 | 推进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面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对我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全省3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省级体系检查覆盖率100%。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自查报告率100%。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合格率100%。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零风险”。进一步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推进生产企业接入“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 合理缺项 | ||
6 | 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紧紧围绕“五优联动”,实施“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产粮大县粮食产后服务功能全覆盖。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制定涵盖部分粮食品种的黑龙江好粮油系列团体标准。 | 县粮食局、县财政局 | |||
7 |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业企业品牌各达到30个,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8200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到140个,农业“三减”高标准示范面积达到4500万亩。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重大病虫统防统治率达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一、年度重点任务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全年落实情况 | ||
8 | 加快标准制修订。制定蓝靛果、偃松籽、山刺玫、刺五加叶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用林产品栽培技术地方标准。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0项。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 县卫生健康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 |||
9 | 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深化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科学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量化等级。开展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行动及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婴幼儿食品、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 县市场监管局 | 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落实88家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自查2次,确定风险等级95户;组织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线上培训1次,创建肉制品、白酒企业示范店各1家,创建放心肉菜示范店创建3家,实施自我承诺。 | ||
10 |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提升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建立快检信息化平台。发挥移动实验室快检作用。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自然资源局 | 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共完成380批次,监督抽验120批次。农产品12批次不合格,正在核查处置中,监督抽验结果尚未出来。 | ||
11 |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做好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工作,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开展“昆仑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市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行刑衔接。 | ||
一、年度重点任务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全年落实情况 | ||
12 | 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市县的指导,做好迎接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核和抽查工作。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遴选工作。推进创建市县达到国家评价标准。 | 县政府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 | |||
13 | 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制定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形势分析,建立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各市(地)、各有关部门12月初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市政府食安办、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二、长期推进工作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2020年落实情况 | 2021年工作安排 | |
1 |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及时公布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大力推行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有机认证示范区、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自然资源局 | |||
2 |
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把耕地保护与秸秆还田工作相结合,推进黑土耕地三年保护计划。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果蔬、蛋禽肉、水产品特别是我省地产农产品为重点类别,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管理对接,加大源头抽检力度,着力解决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问题。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监狱、民航、铁路、国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省民政厅、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粮食局、市自然资源局、铁路公司 | 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加大投入,达到人均千分之四。 | ||
3 |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组织实施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推进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市营商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 | |||
二、长期推进工作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2020年落实情况 | 2021年工作安排 | |
4 |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 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5 |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开展中小微食品企业规范化建设,以白酒、植物油、肉制品为重点,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示范企业。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市粮食局 | |||
6 |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强化跟踪服务,助推全省“百大项目”建设。扩大绿色和有机食品种植面积。推动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我省食品知名品牌、特色优势企业。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促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提高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药食同源产品。 |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 |||
二、长期推进工作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2020年落实情况 | 2021年工作安排 | |
7 | 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的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管理、“抽检分离”和“双随机”抽检等工作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协作机制,加强东北“三省一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自然资源局 | |||
8 |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食安龙江》栏目影响力和生命力。鼓励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充分调动专家委员会等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治。 |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