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代表选举情况公示2021年7月12日发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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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近日征保服务中心组织了群众代表选举工作。依据投票结果,现将群众代表选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在此期间内,若被征收人无异议,则被公示的群众代表即可在本征收范围内行使代表职责,若超过50%的被征收人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庆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服务中心,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以保障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地 址: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服务中心(住建局后院)
联系人:沙俊博 刘 龙
电 话:18045579779
附: 代表名单
庆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群众代表名单
纪春英 周 磊 邹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