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庆安县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月工作方案》部署要求,8月23日,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泰、吉康、庆瑞和平顺街道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规划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组,按照分类治理的原则,对城区内违章构筑物、建筑物进行摸底排查并全面认定。
工作组对城区内各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生活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老旧小区改造的违章构筑物,发布限期拆除公告,要求违章构筑物所有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改正的,工作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章构筑物执行强制拆除,并处工程造价5%-10%的罚款,由所有权人承担强制拆除费用。
下一步,工作组将加大走访排查力度,针对违章建筑性质按照法定程序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整洁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