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发改〔2020〕101号
庆安县物业和供热服务中心:
报来的《关于庆安县小区庭院内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庆物字[2020]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安县小区庭院内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琼咨HEB20-017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城镇供热管网改造,切实改善城镇居民供热条件。同意建设庆安县小区庭院内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231224-44-01-103953)。项目单位为庆安县物业和供热服务中心。法人:张殿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庆安县城内(富安新邨、阳光鑫苑、阳光锦园、银泉二区、银泉三区、馨悦名苑、和谐福园)。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造供热管网1600m。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2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债券及地方匹配。
五、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庆安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局长:程立平。
六、招标投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批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庆安县自然资源局《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庆安县物业和供热服务中心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4日
庆安县小区庭院内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