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发改〔2020〕58号
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的《关于庆安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立项批复的请示》(庆农发[2020]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黑龙江融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的评估报告》(黑融建评〔2020〕6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庆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同意建设庆安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020-231224-01-01-100324)。项目单位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法人:张博。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庆安县6个乡22个村,分别为:欢胜乡永久村、永华村、永进村、永升村;建民乡建民村、建安村、建兴村;丰收乡丰田村、丰收村、丰年村、丰满村;发展乡发明村、发达村、发源村、发祥村;致富乡永富村、双富村、致富村、兴隆村;巨宝山乡巨龙村、巨泉村、巨宝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道路11.169km,道路拓宽8785m2,新建U型槽边沟46.579km,Φ600圆管涵58座,Φ1000双孔圆管涵2座,安装太阳能路灯777盏,垃圾转运车6辆,垃圾箱64个。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五、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庆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士锋。
六、招标投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批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庆安县自然资源局《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意见》,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20]33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庆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