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热等药品销售“沃平台填报”的通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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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十大症状”人员管理,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现要求各医疗机构出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治疗腹泻”等药品时,需进行“沃平台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所有医疗机构出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治疗腹泻”等药品时必须进行“沃平台填报”。
二、扫二维码进入操作平台。在出售治疗“十大类”药品时,购药人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沃平台填报二维码”进入操作平台。
三、按要求认真填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协助、指导购药人员根据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工作人员应对购药人及药品使用人手机号码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庆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