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庆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副主任宋汝芝、孙合江、陈静、孙敏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领导慕海军、宋兆丽、唐旭、王刚,法院院长高玉阁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仇文会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职案。表决通过了孙永波同志免职决定。慕海军、唐旭、王刚分别作供职发言。
经投票表决,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本次会议的拟任职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均为满票,通过了慕海军、唐旭、王刚的任职。
依据组织法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政府县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的规定,表决通过了慕海军同志担任庆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举行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