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庆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副主任宋汝芝、孙合江、陈静、孙敏、县人大党组成员邢伟恒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领导盛鉴、王建锋、法院院长高玉阁、检察院检察长马元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职案。法院院长高玉阁代表庆安县人民法院宣读提请报告,并作说明。检察院检察长马元代表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宣读提请报告,并作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苏文富、杨赞斌等9名同志的免职决定。吕彦龙、李婷等7名同志分别作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了《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庆安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县监察机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庆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工及职责。
经投票表决,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本次会议的拟任职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均为满票,通过了吕彦龙、李婷、邹永兴、张锐、赵永辉、梁海涛、计德军的任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举行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