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庆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副主任孙合江、陈静、孙敏、县人大党组成员邢伟恒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领导宋兆丽、检察院检察长马元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职案。县委常委、副县长宋兆丽代表县长宣读了任职提请报告,并作说明。于中柱同志作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庆安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书面)》的决议。
经过投票表决,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大主任会议提请本次会议的拟任职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均为满票,通过了于中柱的任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举行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