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主持召开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芝、陈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邢伟恒及部分县人大常委参加会议。副县长聂艳双,法院院长孙宏辉,检察院检察长陆贵星列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郭春玲同志任职提请及说明情况和张子新、隋长玉、李学波三位同志免职提请及说明情况。经过分组讨论和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郭春玲同志为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决定免去张子新、隋长玉同志庆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学波同志庆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喜龙向郭春玲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郭春玲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庆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情况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