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县委书记于雷主持召开2021年第3次专题会议,就秸秆禁烧、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河湖“清四乱”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长仇文会、副县长杨士锋、温兴国及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把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和春耕春种有机结合科学安排,加快推进秸秆离田,保证春种不误农时。
会议要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国策,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落靠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彻查彻改,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
会议强调,各级河湖长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开展“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推动形成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坚决杜绝“四乱”问题反弹。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抓好整改推进,在规定时限内保证各项任务见底见效、销号清零,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