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庆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以来关于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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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在政协庆安县
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庆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县政协副主席李树宏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政协庆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中共庆安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职能,凝心聚力,尽职尽责,建睿智之言、进坦诚之谏,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加快我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县政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庆安政协工作上的有效落实;彰显了县政协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为实现庆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要带领全体政协委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保持新时代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凝聚最广泛的共识、凝聚最充分的智慧、凝聚最广大的力量,揽四方菁华,纳八方来风,画好最大同心圆,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庆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