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黑龙江庆翔热电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庆翔热电有限公司260吨生物质锅炉于2021年7月建成调试,10月开始正式投入生产,但现场督察发现,该锅炉配套脱硫设施未建成,已建成的脱硝设施未运行。
二、整改目标:针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成。
三、整改措施:建设炉内喷钙脱硫设施,投运锅炉的脱硝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该台锅炉配套的脱硫设施(炉内喷钙工艺)于2021年11月10日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使用,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使用,并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2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5-4322160
八、受理地址:庆安县北四道街万通小区一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