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庆安提供坚实保障。现将庆安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全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附件:庆安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录.xlsx
庆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