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20时起,将碧水华庭小区2号楼1单元、工商局家属楼1号楼3单元、尚城花园小区5号楼2单元、盛世鑫城6号楼8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