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集约利用我县湿地资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庆安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并于2022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庆安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截止2022年11月17日未收到社会方面回复意见。印发了《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庆安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截止2022年11月17日共收到各单位修改意见19条,根据我县湿地资源现状和湿地保护工作实际,对其中16条建议进行了完善修改,另3条建议根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和黑龙江省湿地名录不予修改。
特此说明。
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