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8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庆安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24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此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8月30日05:00—8月30日11:00。
三、检测地点
以村和社区为单位设置采集点。具体点位由所居住村屯和社区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1、8月30日起,庆安县所有公共场所查验行程码和本轮核酸检测标识(“已完成第10次核酸检测”红色标识),对未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将限制进入商超、饭店等公共场所,限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赋黄码。
2、请全县所有居民积极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听从指挥,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检测。全县城乡居民在采样期间应保持相对静止状态,在未完成采样前尽量不要离开所居住小区、村屯。
3、在参加采样期间,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防寒保暖,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请携带户口簿)。采样时,实行“一人一码”或“一人一证”,首选扫描“龙江健康码”。
4、等待核酸采集期间,要听从社区、村屯工作人员安排,主动接受采样,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检测中要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未满14周岁或患有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
5、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核酸采样工作,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减少流动,不造谣,不传谣。
6、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由属地联系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7、8月30日全县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8、全县所有居民要相互转告、积极参加,听从指挥、不必恐慌,严禁发布虚假言论;对拒不配合、拒不参加、不听从指挥、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以及造谣、传谣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有外地返乡人员故意隐瞒行程及逃避区域核酸检测,一旦引起疫情传播,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9、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连续作业,劳动强度大,请居民尽量做好配合,自觉遵守和维护秩序,尽早尽快完成采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