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组评审、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确定黑龙江创特肥业有限公司、庆安县永华秸秆综合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黑龙江省国重农村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庆安县桂仁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庆安县洪光现代农机合作社为2021年庆安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庆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县教育局后院,联系人:范军,联系电话:15245529798。
特此公示。
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