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庆安县县道X201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 | 路线起点位于Y808伊哈公路至李老德K0+850处,与鸡讷公路交叉口处(王越屯南侧),起点桩号K0+000,途径王越屯、王小屯、刘铧尖、呼兰河(庆宏大桥)、张风林、王生屯、梁占武、勤劳镇、张文屯、孟家屯、发胜村、六道岗、发展乡,路线终点位于发展乡(七道岗)尾(旧路 K34+250公里处),终点桩号K30+210,本段长度30.210km,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桩号K23+240~K23+380、K29+380~K29+520不计入施工范围,维持原有道路结构,实际建设长度为29.930km。 | 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 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庆安县县道X201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在既有旧路用地范围内、利用旧路改扩建,不涉及新增占地。改扩建后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置大桥205.26m/1座(利旧),中桥48m/1座(利旧),小桥141.2m/7座(其中小桥3座拆除新建,已列入危桥改造项目小桥4座,危桥改造不计入本项目),设置涵洞57道,全线采用两侧帮宽。本项目不涉及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等服务工程。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新增临时占地4.00hm2。总投资12406.4707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在易扬尘的作业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遮盖等方法减轻粉尘污染。散体物质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取封闭运输或用篷布遮盖等措施。水泥混凝土拌和站要设置位于居民集中区200m范围外。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要远离地表水体,同时堆放场材料加盖蓬布,防止雨水冲刷,影响地表水。施工废水设沉淀池集中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附近民宅防渗旱厕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肥料。桥涵施工要采用围堰施工。桥墩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泥浆沉淀池处理后泥浆重复回用、废水用于降尘。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并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在沿线各敏感点处设置禁鸣标志,并加强公路绿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附近民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剥离表土用于覆土和绿化,弃方回用路基填筑,其余弃渣用于边坡防护。5、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公路两侧边坡上种植行道树,采取占一补一方式,项目实施后通过绿化工程将对损失植被生物量进行补偿。施工中采取一定降噪、减震措施,减少施工对鸟类影响。要对路基边坡进行防护、绿化美化,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沿线自然景观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