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铲除其滋生土壤,净化全县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范围
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比较突出的以乡村振兴、扶贫攻坚,包括打着国家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组织的共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钱等活动的非法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这类组织欺骗性比较强,和合法组织联系上,然后变相骗财。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神秘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类旗号搞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借助健康养生、传播传统文化旗号,向不明真相的群众贩卖伪健康、伪国学信息和产品,或被着宗教信仰自由的外衣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6、未在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被撤销登记以及被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或者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比如有的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有的使用“中心”“学院”“研究会”“俱乐部”,有的使用“基金会”字样。
7、其他危害国建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行动开展时间
2021年4月27日至6月10日
三、监督举报方式
如有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地址:庆安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312室
举报电话:0455-4322997
举报邮箱:qaxmzj@126.com
庆安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