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分区域、差异化管理、逐步有序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就近期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城乡分区域管理。城镇居民每户每天限1人凭出入证出行1次,时间限2小时内。实行上下午错峰出行(以社区安排为准)。乡镇居民每户每天限1人凭出入证出行1次,到所在乡镇购买生产生活物资。
二、除负面清单规定的场所外,其他生产生活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药店继续禁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理发店一对一服务、一人一消毒。餐饮行业恢复营业,禁止堂食,只允许外卖。以上场所营业时间为早8:00至晚17:30,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消杀、一米线、限制人流等防控防护规定。开放业户须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接受监管。(经营场所负面清单附后)
三、客运站点继续关闭,长途客车、通乡通村客车、公交车继续停止营运。私家车禁止上道。出租车有限制恢复运营(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产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等车辆,持通行证出行。
四、公安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防人员聚集,对违反公告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人员、车辆和经营场所,依法依规处理。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用好“戴口罩、测温、扫码”三宝,坚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10。
本公告自2021年2月3日零时起施行。之前所发布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2日
经营场所负面清单
1、餐饮类:酒吧、茶馆、咖啡店、饮吧(只可提供外卖)。
2、文体活动类:游泳馆、体育馆、健身房、瑜伽馆、球馆、台球室、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
3、休闲娱乐类:影剧院、网吧影咖、麻将馆、棋牌室、游艺厅、歌舞厅、迪吧、KTV、旱冰场、洗浴、足浴店、美容、美甲、美体、保健按摩店、室内游乐场、演艺活动场所。
4、住宿类:宾馆、旅店。
5、培训类:各类线下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儿所、补习班。
6、市场类:商场、海鲜类店、农贸市场。
7、其他类:洗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