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指公〔2021〕5号
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依据市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实行最严格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7日17时起,城乡居民每个家庭每3天1人1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原则上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每日出行时间为早7时至晚20时,其他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严禁出行。对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屯),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全部实施居家隔离,物资供应由所在乡镇(村)、街道(社区)负责代购。
二、有疫情防控任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到岗的工作人员和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凭工作单位、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方可出入小区,严禁多次往返。
三、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方可出入小区,严禁多次往返。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车辆,需持指挥部制发的车辆通行证出入小区,严禁多次往返。
五、望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以户为单位严格居家生活,严禁相互走动、窜门。要听从疫情防控人员管理,主动扫码、配合测温,降低疫情感染传播风险。要配合管控人员共同监督居家隔离户,积极举报外出返乡未在社区(村屯)报备人员,倡导群众对小区(村屯)内部违规流动情况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公安机关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人员、车辆依法从严处理。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之前发布的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执行。
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