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指公〔2021〕1号
鉴于望奎县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严格防控新冠病毒传播蔓延,切断传播途径,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县实行交通管制和小区(村屯)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2日15时起,庆安县严格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和小区(村屯)管控措施。主城区所有进出城口全部封闭,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各乡镇、村屯的进出机动车通道只保留1条应急道路,其余全部封闭。
二、自2021年1月12日15时起,关闭庆安火车站候车大厅和进站通道,禁止旅客进站上车。出站人员需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出站人员由专车运送至指定地点做核酸检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及隔离费用自理。非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出站人员持三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由乡镇街道派人接回居住地,实行健康管理。
三、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车、通乡通村客运车辆全部停运;出租车仅限城区内运营,车内司乘人员座位实行物理隔离,前座不坐人,后座不超过两人,并按时消毒。
四、城内各小区以及乡镇所在地、自然屯,实行封闭管理,每个小区和村屯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进出小区和村屯人员持居民证并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方可通行,非本小区和村屯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对于出现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小区,禁止人员出入。
五、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和工作人员,以及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和人员,凭指挥部印制的通行证和工作证件,并携带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后允许通行。
六、对违反交通管制和小区(村屯)管控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处罚。
七、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根据各自实际出台具体管控措施。
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