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庆安县东城区(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 |
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环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厂区内一台现有10t/h(SZL10-1.27AⅡ)燃煤锅炉,安装一台8t/h(DZL8-1.25-AII)生物质专用锅炉。将原“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工艺技改为“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工艺,拆除原有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2650m2,总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沉淀池统一沉淀处理,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人员就近利用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放设施,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统一排放,严禁散排。建设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和扬尘对周围产生影响。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建筑垃圾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2、本项目锅炉烟气通过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5%)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锅炉烟气经45m高烟囱高空排放。3、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现有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一部分用于脱渣工序,一部分排入市政管网。4、本项目要采用有效的隔声、吸声措施,并采取有效减振、减噪等措施。5、本项目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利用离子交换树脂法进行锅外水处理时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在密封袋内储存,暂存于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机器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单独收集,用设明显标识的密闭桶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杜绝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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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