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6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公众参与 |
1 |
庆安县亿盛塑料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庆安县钢厂院内 |
庆安县亿盛塑料制品加工厂 |
黑龙江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设置破碎生产车间1座,内设压包机1台、压缩机1台、去标机1台、水果篮粉碎机1台和泡沫粉碎机1台。设置仓库1座,库房内分成品区、原料区、固废暂存区。项目占地面积1800m2,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年处理废塑料30000吨(废泡沫,废编织袋,废矿泉水瓶、废水果篮、废塑料布等),废纸壳500吨。 |
1、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2、本项目生产车间泡沫塑料粉碎机、水果篮粉碎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密闭、洒水降尘等方式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建筑吸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4、本项目人工分拣出的杂物、工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粉尘,均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标签集中收集,外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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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