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政发〔2021〕20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
助力庆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社管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助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21〕7号)和《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绥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绥政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战略任务,坚持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庆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气象监测体系、服务体系、防灾体系,气象监测能力显着提升,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着增强,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气象科技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显着提高。到2035年,气象服务基本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气象对庆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显着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农垦、森工、灾害易发区等气象观测站网建设,优化站点布局,减少观测盲区,提高气象监测能力。积极推进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测、预警业务平台效能,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定量化、精细化水平,增强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业务平台对外融合,不断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覆盖面,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精准快速发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持续丰富气象服务产品,积极促进气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和有关行业的融合发展。
(二)强化保障粮食安全能力建设,做好气象保障粮食安全智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体系。深化气象与涉农部门合作,完善现代农业智慧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和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积极推进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化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针对现代农业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个性化、点对点、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果。
(三)推进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生态安全气象保障水平。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针对重污染天气,加强与多部门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和应急联动。发挥气象卫星遥感监测优势,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林区气象监测站点建设,为森林防火,森林养护,生态修复提供气象保障。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气象支撑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将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评估。气象部门要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监督与管理,全面开展面向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开发等重大规划以及能源、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气候资源监测、论证,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气象数据支撑。
(五)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人工影响天气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将人影弹药、装备采购、作业保障、安全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库蓄水、河流湿地增水、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领域服务保障能力。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巡查、保障体系。加强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高炮自动化改造,加快人影高炮更新为人影火箭,减少安全隐患。建设符合标准的弹药临时存储库,加强作业装备的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建设以趋利、减灾、保障为目的的现代化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体系,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和现代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体制。建立作业人员津贴补贴、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制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
(六)增强城市气象服务保障和防雷监管能力,保障安全发展。积极推进城市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行业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强化雷电安全监管,把防雷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强化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构建防雷安全监管协调、联合机制,强化各行业部门防雷安全监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县政府督办事项,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气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建立和完善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气象监测与气象灾害防御财政投入。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支持气象为地方服务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气象人才培养计划,对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气象人才给与适当奖励。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