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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庆安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9-08
        名称: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安县国控断面河流水质 治理方案》的通知
        文号:庆政发〔2021〕8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安县国控断面河流水质 治理方案》的通知

        庆政发〔2021〕8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庆安县国控断面河流水质

        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庆安县国控断面河流水质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庆安县国控断面河流水质治理方案


        为全面提升县域国控断面河流水质标准,有效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安邦河大桥断面水质治理方案

        (一)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安邦河大桥断面涉及的河流为安邦河,安邦河大桥断面汇水范围内共有排污口5个,分别位于丰收乡丰裕村、丰山村、丰林村,5处排水口均为天然形成的顺水沟,均为地表径流和雨水排入。

        (二)水质情况。国家每月对安邦河大桥国控断面进行水质监测,从监测结果看,2021年1—7月份安邦河大桥国控断面水质情况良好,水质能够满足Ⅲ类水体标准。

        (三)任务目标。2021年底安邦河大桥断面水质满足Ⅲ类水体标准。

        (四)主要措施

        1、摸查沿岸污染源情况。针对安邦河大桥国控断面,从采样点沿着安邦河向上游排查,重点排查安邦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是否有涉水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经过认真的排查和走访,安邦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没有涉水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基本都是水田和旱田。

        2、加强监测。对安邦河进行水质加密监测,主要监测安邦河流域内乡镇(安邦河流经丰收乡、平安镇,在平安镇民族村闫家屯北流入呼兰河)。在安邦河流域内的所有乡镇各设一个监测采样点,采样点设在每个乡镇的下游。监测时间原则上每月监测1次,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时分析安邦河水质是否超标及超标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绥望桥断面水质治理方案

        (一)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绥望桥断面在北林区境内绥望大桥上,涉及到庆安的主要河流是格木克河。格木克河入河排污口2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口1个、建民乡农田退水口6个、柳河镇地表径流形成的自然沟4个、庆安镇地表径流形成的自然沟12个、欢胜乡地表径流形成的自然沟2个。自然沟主要排入雨水。

        (二)水质情况。从国家监测结果看,2021年1—7月绥望桥国控断面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水质情况整体良好,但格木克河存在季节性水质超标现象,格木克河上游COD超标,但格木克河入呼兰河口水质是达标的。

        (三)超标原因分析。经过对格木克河水质加密监测发现,格木克河入呼兰河口水质是达标的,格木克河上游个别月份会出现水质超标的现象,主要是由于枯水期上游补水不足,河流径流量小,污染物浓度增加,出现河流水质监测数据超标的情况。同时,可能受到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导致河流水质超标。

        (四)任务目标。2021年底绥望桥断面水质满足Ⅲ类水体标准。

        (五)主要措施

        1、摸清污染源。通过生态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工作,共排查出全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248项,涉及8 个方面 1525个点位,其中,城镇生活污水类5项5个点位、畜禽养殖类问题 61项258个点位、生活垃圾类问题86项884个点位、农业面源类问题 62 项320个点位、黑臭水体类问题 0 项,河湖四乱类问题21 项21个点位,工业企业(包含散乱污)类问题 3 项3个点位、固体废物类问题 9项33个点位、大气污染类问题0项、林草问题1项1个点位。

        2、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对格木克河进行水质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格木克河流域内乡镇(格木克河流经柳河镇、建民乡、丰收乡、庆安镇,久胜镇,欢胜乡,在欢胜乡么窝铺屯西北流入呼兰河)。在格木克河流域内的所有乡镇各设一个监测采样点,采样点设在每个乡镇的下游,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水质是否超标及超标原因,根据超标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散排进入河流水体。一是加强对民乐镇民乐村污水处理站、平安镇安平村污水处理站、久胜镇久佳村污水处理站、勤劳镇勤劳村污水处理站、发展乡污水处理站、致富乡污水处理站、欢胜乡污水处理站监管力度,保障其稳定达标运行。二是将城市排污管网辐射3公里范围内城乡结合部村屯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统一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三是通过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居民住户改厕,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

        4、强化畜禽粪污治理。全县共有1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总量为6.11万吨,综合利用5.62万吨,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2%,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且正常运行。同时,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正在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要求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户按照环保的要求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止粪便随意排放造成地表水污染。

        5、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代替,鼓励引导农民秸秆还田。严格落实“三减”面积,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多施农家肥和有机肥,少施农药、化肥和除草剂。

        6、强化企业监管。加强对涉水企业管控力度,对其产生、排放严格管理、优先控制,保障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对环保手续不全、没有污染治理措施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履行罚款程序;对拒不整改的,启动按日计罚,直至关停;对存在偷排偷放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的企业采取“严查、严处、严管”措施,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证整治效果。

        7、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推进《黑龙江庆安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水系修复与保护、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防污控污等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主体。县政府是河流水质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把工作分解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完成县域内河流水质提升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河流水质提升工作关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落实,要成立领导组织,落实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执法,强化对河流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坚决打击破坏水生态、影响水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考核问责。有序推进河流水质提升,同时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第三方检测评估的考核体系,对工作中措施不得力、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或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影响恶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