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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庆安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03-22
        名称: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庆政呈〔2021〕40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庆政呈〔2021〕40号            签发人:仇文会


        绥化市人民政府:

        庆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法治思维方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现将庆安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部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印发《庆安县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全县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整改。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保障宪法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今年县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依宪行政。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全县党政一把手开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督促各领导干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下发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将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等指标体系。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做好做实“办事不求人”工作,全县已分三批梳理“办事不求人”事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分批进行了公布;还梳理了“办事不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反向压实“办事不求人”;同时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起点,全力推进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县所有乡镇、街道、中省市县直部门全部联通政务外网,已经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工作,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共录入实施清单1010项,网办事项934项,网办率达到93%以上。持续“互联网+监管”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核、核发,精简流程,实施一次告知、一次办结。今年1-10月市场主体一网通办业务1384笔,比上年增长73%。落实落靠政务服务效能承诺,全县29个中省市县直部门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承诺,在环节、实现、流程压缩上公开践诺、履约办理。

        二是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计划,并对食品药品、房地产中介等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为基本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在村(居)委会或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规范司法活动,各级司法机关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违规与个人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按照《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庆安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初审,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和程序,做到高效快捷,准确及时,应审必审,做好备案档案管理。会同过去几年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备案审查11件次。

        (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拟制定实施《庆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实施意见》,规范行政机关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效,推动形成敢于担当、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二是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推进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实现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等执法领域,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梳理全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板块,确保执法机关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执法问题,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成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全县执法人员换发、申领、注销执法证工作;执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本年度部门招录执法辅助人员,均经县政府或者组织部门批准,统一组织招录实施。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政府履责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重点解决代表委员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行政监督。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资金使用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严格落实审计问责制度。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审计全覆盖;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公开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充分接收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面对面、点对点服务群众。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各类涉稳风险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组织督办,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事件的发生。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可能诱发风险的事件进登记分流、纠纷排查;不断创新和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机衔接。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按照《黑龙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我县已成立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机构设置和编制调剂正在推进中。今年以来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件,立案受理4件,结案4件,未发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

        三是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县、乡、村共成立调解委员会129个,其中乡级(街道)18个,村级(社区)105个,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调解委员会6个,持证调解员为589人。创立“说和人”老李、老管、老刘品牌调解室3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切实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

        四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牵引,强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在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领导接访下访、矛盾纠纷排查、网上信访受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重复访治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八)强化法治思维方式,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及相关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印发了《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并积极利用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等载体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是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印发了《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宪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已起草庆安县“八五”普法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加强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网络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全县所有中小学参与教师和学生超过20000人次,达到宪法学习全覆盖。开展禁毒、未成年保护等法治宣传,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新媒体普法成效。充分发挥“庆安普法”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媒体,精准推送法律知识,提升普法实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分业、分类、分众普法宣传工作,结合“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法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等时间节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全县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 走小区 交朋友 办实事”主题实践活,组织开展了“法润万户朋友 携手社会治理”暨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走进老年大学、走进社区、走进朋友家、走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强化全民宪法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均衡,各部门之间差距较大,法治人员紧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

        二是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部门未承担起相应责任。

        三是“放管服”改革仍需继续深入,行政决策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有些部门决策事项计划性有待加强。

        四是执法人员数量不够,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庆安建设规划(2021-2025)》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新型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防止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三)加快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建立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合作项目洽淡等方面的参与度;强化依法行政制度。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发挥综合执法的集中执法职权优势,提高执法效率;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模式。

        (五)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机制。

        (七)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