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21-11-05
名称: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道嘉临公路(庆安段)及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文号:庆政发〔2021〕16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道嘉临公路(庆安段)及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
国道嘉临公路(庆安段)及庆发路等农村公路建设开工在即,为切实做好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推动我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拟成立国道嘉临公路(庆安段)及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仇文会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 丛立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肖广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胡 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志涛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志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 炎 县人社局局长
原庆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博 县农业局局长
唐宪成 县审计局局长
于 珺 县住建局局长
果海军 县水务局局长
王凤臣 县林业局局长
刘凤志 县公安局政委
何亚平 县信访局局长
高兴凯 县规划办主任
刘海东 县电业局局长
王 丹 县电信公司经理
徐继业 县移动公司经理
闫 锐 县联通公司经理
陈 思 庆安镇镇长
闫立文 久胜镇镇长
李丹瑜 平安镇镇长
宋成刚 勤劳镇镇长
崔立冬 大罗镇镇长
李劲波 民乐镇镇长
林万东 同乐镇镇长
陈海玉 柳河镇镇长
刘晓佳 欢胜乡乡长
曹 友 巨宝山乡乡长
孙新宇 建民乡乡长
赵 翘 丰收乡乡长
柴 进 致富乡乡长
于洪山 发展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肖广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五个工作组为综合协调组、征地拆迁协调组、信访维稳组、工程建设监管组,财务组。其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肖广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从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
(一)负责会议通知、来文来电记录、会务准备和会议记录工作;指导办公室做好指挥部日常事务及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指导、审核办公室起草各种文件、汇报材料、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稿等,督促办公室做好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归档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协调公路征地拆迁过程中各项重要工作等。
二、征地拆迁协调组
组 长:原庆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尚 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树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金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凯 县社社局副局长
殷广富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 思 庆安镇镇长
闫立文 久胜镇镇长
李丹瑜 平安镇镇长
宋成刚 勤劳镇镇长
崔立冬 大罗镇镇长
李劲波 民乐镇镇长
林万东 同乐镇镇长
陈海玉 柳河镇镇长
刘晓佳 欢胜乡乡长
曹 友 巨宝山乡乡长
孙新宇 建民乡乡长
赵 翘 丰收乡乡长
柴 进 致富乡乡长
于洪山 发展乡乡长
主要职责:
(一)制定项目征地拆迁及安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征收土地地类、权属调查、复核和确认,土地丈量核实,造册登记、公示,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并负责将有关材料汇总、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二)督促有关部门协调施工临时用地砂石料场、取弃土场等事宜的办理及复耕、移交工作。
(三)负责建设用地材料组织报批等工作。
(四)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电力线、电信线、有线广播电视线路、自来水设施、坟墓等拆迁等工作。相关乡镇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并成立征地工作组。
(五)负责项目建设涉及的占用树木清查补偿工作。
(六)负责失地农民社保核实办理工作。
三、信访维稳组
组 长:何亚平 县信访局局长
成 员:尚 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焦佰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义军 县信访局副局长
各乡镇主管信访工作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嘉临公路建设过程中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解释和群众思想工作。
(二)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解决突发性群体事件,严厉打击破坏、阻挠工程拆迁和建设中出现的各种不法行为,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三)负责项目建设中各种纠纷调处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机制。
四、工程建设监管组
组 长:杜树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李尚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张延明 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办负责人
赵洪德 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办干部
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施工组织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检测、农民工工资监督发放和项目竣(交)工验收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参建单位从业行为,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融资和筹措资金,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四)组织召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五、财务组
组 长:施文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连友 县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清 县交通运输局财审股股长
周凤红 县交通运输局财审股干部
张爱琳 县交通运输局财审股干部
杨桂娟 县交通运输局财审股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及其它财务报告。
2.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资金统筹和管理工作。
3.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资金。
4.及时提供资金信息与核算资料,供领导正确决策和指挥工程建设。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