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厅字〔2020〕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同意成立庆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简称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丛立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杨立春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傅 文 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正科级督学
委 员:
李会保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关莉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友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苗锡妍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 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月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凤华 县卫健局副局长
高玉民 县工信局副局长
尚 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洪伟 县住建局副局长
武云鹏 县审计局副局长
范家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来东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姜 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焦佰兴 县交通局副局长
韩永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为岩 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治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丽娟 县教体局副局长
高 昂 团县委副书记
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协调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职责,研究决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事项。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迟洪涛担任。办公室下设督政组、督学组、评估监测组、综合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