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庆安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黑龙江省《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黑政规〔2019〕11号)和黑卫规划发〔2019〕59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和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我县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庆安建设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丛立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毕延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轶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玉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立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凤臣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向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玄士海 县税务局局长
刘海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春英 中国人民银行庆安支行行长
刘晓明 县科协主席
邓红岩 县扶贫办主任
孙 敏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孙长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安辉 县气象局局长
宋宝艳 团县委书记
李义东 县民政局局长
李志远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李瑞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树范 县统计局局长
李海峰 庆安火车站站长
肖广平 县发改局局长
张 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志伟 融媒体中心主任
运钦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玉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 静 县总工会主席
林彦伟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果海君 县文化广电和游旅局局长
邹德润 县商务局局长
王洪斌 县水务局副局长
宫忠国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原庆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淑华 县妇联主席
黄 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志涛 县财政局局长
程立平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良彦 县残联理事长
霍喜庆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毕延辉(兼)
刘轶娟
三、工作机构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副科级干部隋吉峰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龙江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工作机制
(一)定期例会制度。实行年例会制度。
(二)材料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形成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材料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材料,形成县级汇总材料上报上级。请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健康龙江行动工作完成情况材料,报送至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严格材料报送,特殊情况,根据推进委员会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联系人:王国光,联系电话:4332956,邮箱:69480519@qq.com。
(三)督导落实制度。对推进委员会部署事项,实行督导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落实情况,定期向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并提出协调解决意见。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