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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庆安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1-24
        名称: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庆政发〔2020〕15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现将《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绥化市《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绥政发〔2020〕13号)要求,扎实推进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庆安建设,稳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至2021年,落实市《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和16项具体行动计划,加大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辟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强化健康知识传播,渗透健康行动理念,不断提升公众对各种疫情的防护意识,扎实推动健康龙江行动16项行动有效开展。

        2022年,全县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不断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妇幼、中小学生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着改善。

        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积极做好各种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鼓励并支持媒体、网站开设健康科普栏目。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科协)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传,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和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推进营养标准体系和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营养干预,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发展健康食品产业。到2020年底,合理膳食行动各项工作要有新提升,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5%和4%。(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一批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建设城县慢跑步行道绿道,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构建科学健身体系,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15分钟健身圈”和“城市冰雪30分钟健身圈”。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网络。到2020年底,各项工作要有新提升,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县总工会)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健康危害警示效果和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监督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提倡个人尽早戒烟,创建无烟家庭。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进公共场所、公交和长途汽车、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无烟环境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强专业机构控烟工作。到2020年底,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和公共场所禁烟范围要逐步扩大,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爱卫办,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融媒体中心)

        (五)实施限制过量饮酒行动。推动个人、家庭、社会充分了解过量饮酒的危害。倡导科学适度的饮酒方式。鼓励将限制过量饮酒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公众摒弃拼酒、赛酒等陋习。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各级各类媒体不得宣传含有诱导、怂恿饮酒和无节制饮酒内容。各行各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限制过量饮酒规定。到2020年底,整体工作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过量饮酒行为明显减少,并持续减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团县委) 

        (六)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和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七)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与技能。明确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加强消费品安全性评价、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提倡垃圾分类处理等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童营养、早期发展和健康管理,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妇幼健康中的作用。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1.5/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妇联、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九)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建立健康体检和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委网信办、团县委、县卫健局)

        (十)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强化健康意识、法律意识和个人防护。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测报告体系。推进职业健康制度保障,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加强尘肺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将“健康企业”融入健康城市建设。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扶贫办、县生态环境局)

        (十一)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强化政府为老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作用,形成个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格局。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构建老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

        (十二)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倡导定期监测个人血压、血糖、血脂等,做好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规范管理。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危人群、患者生活方式指导和规范管理。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网络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十三)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引导公众增强防癌意识,规避患病风险。提倡高危人群定期体检,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长效机制,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和重点癌症集中救治。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人防护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十四)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提倡高危人群接种相关疫苗,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财政局)

        (十五)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全面了解糖尿病知识、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患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控制病情发展。加强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推广《糖尿病防治指南》,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延缓病情进展,降低致残、致死率。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3%及以上和75%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十六)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流感监测,倡导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强化地方病防治,开展监测评价,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病人救治。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2020年)。建立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组建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2020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落实阶段(2020年-2022年)。要结合方案中确定的16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四个体系”“一个工作机制”,即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支撑体系、统计监测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要规范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估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和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三)提高阶段(2023年-2025年)。对全县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好的做法和成熟经验。根据医学进步和相关技术发展,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修订完善相关专项行动内容,巩固提高工作成效和水平。

        (四)巩固阶段(2026年-2030年)。坚持目标和成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制约工作成效的关键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主要指标、实现总体目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庆安县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丛立明担任,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负责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每个阶段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开展监测评估。要加强对《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评估监测。采取科学方法对16项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行动目标推进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同时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并及时上报市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督导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围绕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考核。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建立健全支撑体系。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把握“四个坚持”,即坚持健康优先,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强化基层,坚持突出特色。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台。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医患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群众对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庆安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相关政策解读:《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