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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5-31
        名称: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安县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 防灾预案的通知
        文号:庆政办发〔2021〕4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安县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 防灾预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1〕4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安县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

        防灾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庆安县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庆安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自然资源部、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基本形势


        庆安县地处半山区,矿山企业类型主要为露天采矿和地下金属矿产开采。特有的自然环境条件致使庆安县地质灾害隐患主要为崩塌。 2012年治理了二股西山马永顺林场崩塌省级地质灾害隐患1处。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及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复核结果,目前庆安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崩塌10处,水土流失1处,规模和灾情等级为小型。另外,旅游景点及各公路沿线受到人为破坏而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的情况也存在,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隐患的排查,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部门。


        二、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频繁,原有地形地貌改变幅度较大,因生产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增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不断增多。2021年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县降雨频繁,还会出现强降雨、急降雨的大雨甚至暴雨天气。因此,6-9月份的汛期内,极易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除已往发现的灾害危险区、隐患区外,目前还有尚未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区,近山区、丘陵区,在汛期也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三、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隐患点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域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情况,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主要分布于东部及东北部的香草河站、卫东林场、依通河林场、二股营林所白灰厂附近和中部的平安镇疙痘山一带,包括帝圣矿业有限公司、庆铁二股白灰厂和高老建筑石材场等采矿区,地貌为花岗岩基浑园状丘陵、粘土质垄岗状高平原残丘,地形起伏较大,山坡较陡,相对高差较大,地层岩性主要为加里东期、印支期中细粒花岗岩、寒武系铅山组大理岩、奥陶系小金沟组中酸性火山碎屑岩。该区域岩体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发育,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以筑路、采石为主,地质环境质量差,不稳定斜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多与人类工程活动过于密集有关。区域内有地质灾害隐患5处,均为崩塌,稳定性差,潜在危险性,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列为近期防治的重点防治点有5处(见附件5)。


        (二)重点隐患点


        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部署,我县自然资源部门成立了地质灾害复核调查小组,于5月20日至5月26日对全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调查复核。其中,二股西山马永顺林场大理岩崩塌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乡发祥村庆铁二股白灰厂南)2012年进行了治理,彻底消除了崩塌隐患;平安镇庆鑫采石场崩塌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平安镇疙瘩山西侧)2021年由矿山企业进行了治理,彻底消除了崩塌隐患;其余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仍存在着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经此次调查复核,我县2021年确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隐患点共11处(见附件1),其中省级隐患点9处,即:发展乡香草河站北侧崩塌、发展乡香草河站南侧崩塌、发展乡卫东林场东崩塌;发展乡石门河站北侧崩塌;泥河农场北侧滚鞍岭;发展乡二股白灰厂南侧崩塌(已治理),平安镇高老采石厂崩塌,平安镇庆鑫采石场崩塌(已治理);庆安县向阳山林场南侧崩塌;市级隐患点2处,即:发展乡二股白灰厂东侧崩塌,国营砖厂废弃采坑。汛期要对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防范。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统计,汛期是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结合气象中长期预报,每年的6-9月份是全县地质灾害易发期,7、8月份尤为严重,为重点防范期;连续阴雨天及其过后的2—3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其他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坚决制止破坏地质环境、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与工程等相关活动。


        (二)预防为主,提高防灾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足长远,制定防治规划,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动态检查、督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应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及监测人员;具体监测工作由乡镇安排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负责。


        (三)落实灾害速报制度,提高防治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开展汛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见附件3、4),并在汛期前5月31日之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加强监测、预测、评估工作力度,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发现灾害前兆或发生灾害,应根据灾情,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并迅速启动应急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受威胁人员,积极有效处理一般级地质灾害,抓好减灾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真正做到年初有预案、汛前有巡查、汛期有值班、灾情能速报。


        (四)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庆安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自实施以来,县、乡、村、屯四级监测网络逐步形成,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1年重新修订并实施,庆政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各乡(镇)政府要继续抓好落实,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庆安县重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落实登记表(见附件2)有变更的情况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系,实行跟踪问效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基础上,尽早行动,全面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全社会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地灾防治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各乡(镇)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建立政府责任机制与各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运用法规、行政、技术等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部门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六、其他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据《庆安县2021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表》(附件1)、庆安县重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落实登记表(附件2)及《庆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地质灾害调查一览表》(附件6)提供的点位,相应地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附件: 1、庆安县2021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表


        2、庆安县重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落实登记表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4、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险卡  


        5、庆安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6、庆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地质灾害调查一览表




        主题词: 地质灾害   防灾预案  通知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