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现将《庆安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庆安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9〕7号)要求和《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绥政发〔2021〕9号)》文件要求,推进全县计划生育协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群团改革、卫生健康、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主线,以增强计生协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着力推进计生协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加快推进“健康庆安”建设,为实现我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立足计生协工作定位,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广大会员、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2、坚持围绕中心,积极服务民生。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按照“群众所急、党政所需、协会所能”的原则,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需求导向,切实把全县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成为家庭发展的“助推者”、计划生育权益维护的“代言人”,计生特殊家庭的“贴心人”。
3、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针对我县一些乡级工作“断层”、村级工作“虚化”,工作开展重试点轻覆盖、重示范轻推广,会员参与程度不高,服务能力、工作内容、活动载体、方式方法与时代发展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相适应等问题,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作风转变,建立起有利于全县计生协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使计生协服务县委、县政府大局的能力水平更加凸显。
4、坚持面向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完善和加强计生协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活动开展方式和服务手段,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扩大联系范围,活跃基层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全县各级计生协深入有效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计生协在新时代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的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计生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本要求,立足新时期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新需求,改革计生协组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高效运转”的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的六项重点任务,推动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助力“健康庆安”建设,使全县计生协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家庭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充满生机活力的群众团体,成为协助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生力军,推动形成计划生育多元共治,卫生健康人人参与的新格局。
二、改革内容
(一)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县在保障编制支撑基础上,科学核定领导班子职数,配强领导班子,配齐工作人员。我县庆编发〔2014〕35号文件,核定庆安县计生协事业编制10名,设会长1职,常务副会长1职,秘书长1职,内设协会办公室、社会服务股。各乡镇、街道(社管委)、要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村级计生协组织架构,提升基层计生协规范化建设水平。
2、改革完善会员组织。增强计生协领导机构的广泛性、代表性。县计生协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中来自基层一线的群众和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60%、40%、20%。不断优化领导机构人员组成,积极发挥理事专业优势,畅通理事建言议事渠道,充分表达基层群众诉求。
3、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以及县委有关要求,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聚民心、促发展,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树立务实创新,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计生协干部队伍形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机关干部下沉基层常态化。建立各级计生协干部、会员代表联系基层计生协、会员群众工作制度。同时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县级计生协机关职能和内设机构设置。新增做好失独家庭等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工作职责,加强“网上计生协”建设,加强人口计划生育方面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完善工作职能
计生协要围绕团结引领、宣传倡导、生育关怀、家庭服务、权益维护等职能,落实党中央部署的六项重点任务,发挥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功能。
1、聚焦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注全县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和需求,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提供帮扶,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深入开展失独家庭关爱行动,建好精神慰藉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志愿服务制度、保险保障制度“四项制度”,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经济支持、养老关怀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精细关怀。共建共享计生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
2、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发挥基层网络优势,建立生殖健康咨询专家、师资队伍。了解青少年、新婚人群、中老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服务活动。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培训、青春健康师资和家长培训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帮助塑造健康人格。
3、构建宣传教育新格局。按照党中央关于网上群团建设要求,依托《人生》会刊,强化计生协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广泛深入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卫生健康战略。围绕生育政策、健康庆安建设和计生协工作目标任务,利用“5.29”会员活动日、“母亲节”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健康生活理念。
4、做好群众权益维护工作。宣传普及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在全县广泛开展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庆安建设。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助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和三孩政策实施,加强与卫生健康领域社会组织的协同,积极引导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5、助力流动人口服务。加强流入地、流出地计生协协同配合,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扩大全县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和工业园区、非公企业计生协建设。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惠,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关怀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
6、加强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等优生咨询服务,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
(三)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和组织活力
加强乡村计生协干部培训,提升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会员结构,吸引致富带头人、行业领军人才、技术特长人员、公益热心人士和社会知名人士加入计生协组织,完善会员联系户制度,打造结构合理、活动经常、热心公益的服务队伍。通过招募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生殖健康等专业人才,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延伸工作“手臂”,扩大服务“半径”,增强计生协组织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和省市计生协的指导下,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计生协改革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分步有序实施。要教育引导计生协干部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压实责任,确保2022年4月末完成全县改革任务。
(二)加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计生协的业务指导
顺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需要,政府职责主要转向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执法监督,组织动员群众工作主要依靠以计生协为主的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接,将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通过职能转移、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计生协承担,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支持力度
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党委领导群团工作制度”的要求,根据黑组通字〔2017〕46号文件我县已将县级计生协机关列入地方党委领导的群团组织序列。县组织、编制等部门要帮助计生协厘清职责任务,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县级财政部门要对计生协开展工作给与必要支持,有关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募集、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公开和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协会在党组织领导下共建公用基层服务群众的阵地和设施,整合用好社会资源,实现群众有阵地、有制度、有窗口、有活动。计生协机关要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政治职责,提高党总揽计生协工作发展全局的能力,始终保持计生协正确的政治方向。